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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统筹城乡发展需求大力发展村镇银行
来源:四川新闻网     
`标签`农村金融 村镇银行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4日讯(记者 侯青伶)7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2013年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城乡居民共创共享发展成果。逐步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实名制管理,健全覆盖城镇和农村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加强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进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网运行。完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配套政策和面向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
 
  适应统筹城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建制村和村民小组规模。出台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的意见,编制农村社区建设规划。
 
  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户籍附属的福利差异。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对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进一步放宽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的城镇入户条件。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户籍与居住证、流动人员与居住证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实有人口管理制度,引导和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完善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障相关政策,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启动建设省级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逐步整合公安、人口计生、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信息资源。
 
  科学整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行统一经办管理,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探索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 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进一步发展“公司+农户+银行”等融资模式,着力发展小额信贷等适合农村需要的微型金融服务。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保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基本稳定,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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